今天的營業時間
10:00~21:30
使用線上預訂系統時,我們制定了使用規則。
如果您透過系統進行預訂,則視為您已同意使用條款。
如果您取消預訂,我們將根據您通知我們的日期收取取消費用。
此外,更改人數、日期或座位等級也將收取取消費用。請注意,取消費用標準如下:
| 10至4天前 | |
|---|---|
| 3至2天前 | |
| 1天前 | |
| 當日 | |
| 沒有夜晚 |
| 14至11天前 | |
|---|---|
| 10至4天前 | |
| 3至2天前 | |
| 1天前 | |
| 當日 | |
| 沒有夜晚 |
夏威夷水療度假村(以下簡稱「本公司」)制定了以下使用規則,以確保顧客正確使用本公司營運的線上預訂系統(以下簡稱「本系統」)。請在使用本系統前同意這些規則。
在使用本系統時,使用者必須遵守一般的網路禮儀、道德規範、技術規則以及其他日本法律法規,以及公共秩序和良好道德。
我們嚴禁以任何理由利用本系統牟利,例如付費安排等。
您必須年滿18歲才能透過我們的系統預訂。
只有同意這些規則的顧客才能使用本系統。此外,您透過本系統預訂即視為您已同意這些規則。
本系統僅適用於已正確配置字元(日文顯示)和電子郵件等設定的使用者。對於未滿足上述條件的用戶,我們不承擔任何操作結果或由此產生的任何後果。此外,即使滿足上述條件,如果由於超出我們控制範圍的因素(例如用戶設備的環境設定)導致系統無法正常運行,我們也不承擔由此產生的任何後果。
使用本系統時,您須對您本人及使用您的電子郵件帳戶進行的所有操作及其後果負責,無論這些操作是否由您本人造成。此外,如果您對第三方造成損害,您須自行承擔賠償責任,除非該損害是由於我們的疏忽造成的。
當您完成預訂登記流程且預訂編號顯示在網頁上時,您的預訂即視為完成。包含預訂詳情的電子郵件將自動發送至您註冊的郵箱地址。
我們可能會向您提供的電子郵件地址發送來自夏威夷居民的通知。
您可以透過此系統或致電我們的預訂中心(Iwaki)取消預訂。
要更改您的預訂,您必須取消現有預訂並重新預訂,或透過電話聯絡我們的預訂中心(岩城)。
請注意,取消預訂必須在預訂日期前兩天午夜前完成。之後,請透過電話與我們聯繫。
電話號碼及接待時間如下:
如果因用戶本身原因取消預訂,我們將根據通知日期按我們的規定收取取消費用。
申請您所需的計劃時,請在指定表格中準確填寫所需資訊。如果資訊有任何錯誤,您的申請可能無效。
如有必要,我們可能會在不事先通知您的情況下更改本系統的操作或內容。請每次使用本系統時都查看這些規則。
在出現下列任何情況下,我們可能會在不事先通知或徵得客戶同意的情況下暫時中止系統運作:
當我們需要對系統進行維護或施工時,或當我們因其他原因確定需要暫停時。
如果發生或可能發生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預見的事件,導致作業困難。
本飯店與客人訂立的住宿合約及相關協議均受本條款及細則約束,本條款及細則未盡事宜,均適用法律法規或慣例。如本酒店接受法律法規或慣例範圍內的特殊合同,則該特殊合同優先適用,不受前款規定的約束。
有意向本酒店申請住宿合同的人應將以下內容通知本酒店:
若客人在入住期間要求將入住時間延長至前款第(2)項規定的日期之後,飯店應將該要求視為在提出該要求時提出的新的住宿合約申請。
住宿合約於本飯店依前條規定接受申請時成立。但本飯店證明未接受申請時,不在此限。
依前款規定訂立住宿契約時,應於住宿期間(超過3日者為3日)至住宿期間基本住宿費(超過XNUMX日者為XNUMX日)為止所規定之申請費繳納。酒店指定的。我會喜歡這個。
申請費首先適用於住宿客人最終需要支付的住宿費,如果適用第6條和第18條的規定,申請費將適用於取消費用,然後適用於賠償金。若有剩餘金額,將在按照第十二條規定繳納費用時退還。
如果第 2 款規定的申請費用未在飯店依照該款規定指定的日期前支付,則住宿合約無效;但是,如果飯店在指定申請費的付款截止日期時已通知客人,則住宿合約無效。
儘管有前條第2項的規定,本酒店可以在合同成立後簽訂不需要支付同項規定的押金的特別合同。
如果飯店在接受住宿合約申請時,沒有要求支付前條第2款規定的申請費,或沒有指定支付申請費的日期,則視為飯店已接受前款規定的特別合約。
在下列情況下,酒店可能不接受住宿合同的訂立。
客人可以通過通知酒店來取消住宿合同。
如果客人因自身原因全部或部分取消住宿合約(除非飯店根據第 3 條第 2 款的規定要求支付申請費並指定到期日,並且客人在支付之前取消住宿合約),飯店將收取附表 2 中列出的罰款。但是,如果飯店接受了第 4 條第 1 款規定的特殊合同,則僅在飯店在接受此類特殊合同時已通知客人在客人取消住宿合同時有義務支付罰款的情況下才適用。
如果客人未在住宿當天晚上 6 點前到達且未聯繫酒店(或如果客人提前指定了預計到達時間,則在預計到達時間後兩小時仍未到達),酒店可視為客人已取消住宿合約。
在下列情況下,酒店可能會取消住宿合同。
本酒店依照前款規定解除住宿合同時,對於尚未提供的住宿服務等,住宿客人不收取費用。
客人應在住宿當天在酒店前台登記以下資料。
如果客人打算使用旅遊支票、住宿券或信用卡等可以代替貨幣的方式支付第12條規定的費用,則客人必須在登記時按照規定提前出示這些費用前段所述。
客人入住飯店客房的時間規定如下:但是,如果是連續入住,除抵達日和離店日外,客人可全天入住客房。
儘管有前款規定,本飯店仍可能允許客人在該款規定的時間以外入住客房。在這種情況下,將收取以下額外費用。
前項房費等值數額,為基本住宿費之百分之七十。
客人在飯店內時必須遵守飯店制定並張貼在飯店內的使用規則。
飯店主要設施的開放時間如下。其他設施的詳細開放時間將在提供的宣傳冊、張貼在各處的告示、客房服務指南等處公佈。
住宿客人應支付的住宿費等明細如附表XNUMX所示。
前款所述的住宿費等費用,應在客人離店時或飯店要求時,以日圓或飯店可接受的其他方式支付,如旅遊支票、住宿券或信用卡。
本酒店向客人提供客房並可供使用後,即使客人自願不住宿,也應收取住宿費。
飯店應賠償客人因履行或不履行住宿合約和/或相關協議而造成的損失,除非該損失是由於飯店無法控制的原因造成的。
雖然我們的酒店已獲得消防部門的消防標誌,但我們有旅館責任保險以應對不太可能發生的火災。
當飯店無法向客人提供合約規定的房間時,飯店將在徵得客人同意的情況下,盡可能為客人安排其他地方同等標準的住宿。
儘管有前款規定,如果飯店無法為客人安排其他住宿,飯店應向客人支付相當於罰款金額的補償金,該補償金應抵扣損失金額。但是,如果飯店因自身無法控制的原因而無法提供房間,則飯店無需支付補償金。
若客人寄存在飯店前台的物品、現金或貴重物品發生遺失、破損或其他損壞,飯店將予以賠償,除非該等損失係因不可抗力造成。但若涉及現金或貴重物品,且飯店要求客人說明物品種類及價值而客人未能提供,則飯店最高賠償金額為15萬日圓。
若客人攜帶至飯店但未寄存在前台的物品、現金或貴重物品因飯店的故意不當行為或疏忽而導致遺失、破損或其他損壞,飯店應予賠償。但若客人事先未告知飯店物品的種類和價值,則除因飯店故意不當行為或重大過失造成損失的情況外,飯店對此類損失的賠償金額最高不超過15萬日圓。
如果客人的行李在客人入住前到達酒店,酒店僅在客人入住前同意的情況下負責保管,並在客人到前台辦理入住手續時交給客人。
若客人退房後在飯店發現行李或物品遺失,且已確認失主身份,飯店將聯絡失主並尋求進一步的協助。若失主未提供任何協助或無法確認失主身份,飯店將保管該物品七天(包括拾獲當天),然後送至最近的警察局。
前二項情形,本館對住客之行李或財物之保管責任,依前條第一項之規定,依前條第一項之規定,並適用第二項之規定。 .
客人使用本酒店的停車場時,無論是否存放車鑰匙,本酒店僅出借車位,不承擔車輛管理責任。但是,因本酒店管理停車場有意或過失造成損害時,本酒店應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酒店因客人故意或過失而受到損害,客人應賠償酒店的損失。
附錄 1:住宿費用明細(與第 2 條第 1 款及第 12 條第 1 款相關)
| 分解 | ||
|---|---|---|
| 客人應付的總金額 | 酒店費 | (1)基本住宿費(房費+早餐和晚餐費) |
| 額外費用 | (2)其他餐點和飲料(早餐和晚餐以外的食物和飲料) (3)其他使用費 |
|
| 稅 | A. 消費稅 B. 沐浴稅 | |
備考
基本住宿費用以前台及客房內張貼的價格表為準。
兒童價格適用於小學生,如果提供與成人同等的膳食和床上用品,則按成人價格的 70% 收費;3 歲或以上但尚未上小學的兒童,按嬰兒價格的 50% 收費。
附表 2 處罰(與第 6 條第 2 款相關)
| 沒有夜晚 | 當日 | 前一天 | 2天前 | 3天前 | 5天前 | 7天前 | 10天前 | 14天前 | 30天前 | |
|---|---|---|---|---|---|---|---|---|---|---|
| 最多 14 人 | - | - | ||||||||
| 15至30人 | - | |||||||||
| 31至100人 | - | |||||||||
| 101多人 |
(注)
此百分比是客人應支付的罰款百分比(不包括沐浴稅)。
部分住宿方案可能會收取不同的罰款。
若縮短合約天數,無論縮短多少天,均會收取一天(第一天)的違約金。
如果 15 人或以上的團體中部分成員終止合同,則對於入住日期前 10 天(或如果預訂是在該日期之後接受的,則為接受日期)入住客人人數的 10%(向上取整到最接近的整數)的部分,不會收取任何罰款。
若因客人的故意不當行為或疏忽大意導致本設施遭受損失,客人須賠償本設施的損失。
附錄 1:住宿費用明細(與第 2 條第 1 款及第 12 條第 1 款相關)
| 分解 | ||
|---|---|---|
| 客人應付的總金額 | 酒店費 | (1)基本住宿費(房費+早餐和晚餐費) |
| 額外費用 | (2)其他餐點和飲料(早餐和晚餐以外的食物和飲料) (3)其他使用費 |
|
| 稅 | B. 消費稅 | |
備考
基本住宿費用以前台張貼的價格表為準。
兒童價格適用於小學生,如果提供與成人同等的膳食和床上用品,則按成人價格的 70% 收費;3 歲或以上但尚未上小學的兒童,按嬰兒價格的 50% 收費。
附表 2 處罰(與第 6 條第 2 款相關)
| 沒有夜晚 | 當日 | 前一天 | 2天前 | 3天前 | 5天前 | 7天前 | 10天前 | 14天前 | 30天前 | |
|---|---|---|---|---|---|---|---|---|---|---|
| 最多 14 人 | - | - | ||||||||
| 15至30人 | - | |||||||||
| 31至100人 | - | |||||||||
| 101多人 |
(注)
此百分比是客人應支付的罰款百分比(不包括沐浴稅)。
部分住宿方案可能會收取不同的罰款。
若縮短合約天數,無論縮短多少天,均會收取一天(第一天)的違約金。
如果 15 人或以上的團體中部分成員終止合同,則對於入住日期前 10 天(或如果預訂是在該日期之後接受的,則為接受日期)入住客人人數的 10%(向上取整到最接近的整數)的部分,不會收取任何罰款。
| 服務提供者 | 常盤興產株式會社(設施名稱)夏威夷水療度假村 |
|---|---|
| 代表 | 關根和志,總裁兼首席執行官 |
| 地址 | 福島縣磐城市常磐藤原町蕨平 973 號 8326-50 |
| 諮商處 | 夏威夷水療度假村預約中心 0570-550-550(Navi Dial) 查詢頁面 |
| 費 | 具體情況取決於各住宿方案(詳情請參閱各住宿方案的詳情頁面)。 |
| Rates for Non-product Price Required | 沐浴稅 |
| 交貨日期(預訂日期) | 透過線上預訂系統預訂住宿或其他服務時,當螢幕上顯示預訂完成通知時,您的預訂即視為完成。 |
| 付款方式 | 預付款:信用卡付款。線上預訂完成後,需使用信用卡全額支付房費。 (信用卡公司將根據入住日期扣款。請確保您使用的信用卡有效期限在入住日期之後。) 關於付款方式 前台結算:退房時以現金或信用卡支付,或提前銀行轉帳支付。 |
| 返品 | 由於我們的產品和服務性質特殊,住宿或服務提供後,我們無法接受退貨。 |
| 取消費用 |
根據住宿協議 住宿協議條款 *具體情況可能因住宿方案而異。請參閱各住宿方案的詳情頁面以了解詳情。 |
您可以現場支付(現金或刷卡支付),也可以提前用信用卡支付。
我們會透過支付處理公司在您預訂確認時設定信用卡授權限額,然後在您入住時向信用卡公司收取費用。
請確保您使用的信用卡有效期限在入住日期之後。
有關提款日期的詳細信息,請直接聯繫您的發卡機構。
根據信用卡公司的結算日期,帳單可能會提前一到兩個月發出。
如果我們因任何原因無法從您預訂時使用的信用卡中扣款,我們將在退房時要求您使用其他付款方式付款。
請勿使用具有金融卡功能的信用卡。
如果您使用具有金融卡功能的信用卡在本網站上付款,則在您的信用卡經過驗證(授權)後,相應的金額將立即從您的帳戶中扣除。
如果您的訂單發生變更、取消或訂單錯誤,退款需要一些時間才能完成,因此我們請您不要使用具有金融卡功能的信用卡。